這里需要再解釋一次稅收的概念,無論哪個國家和地區,為維護和管理該區域內的公共、安全與衛生等設施,必定要付出成本,而稅收則是主要收入和資金來源,是每一位存在于當地文明社會的成員所應付出的代價,反之,如違反或拒不執行納稅義務,換來的將是法律上的懲罰,在烏茲別克斯坦同樣如此,由于國家體量較小,相關措施執行效率甚至要比體量大的國家要快、要嚴的多,以下列舉烏國對欠稅企業會實施哪些追繳和強制措施。
一是從納稅人銀行賬戶強制扣款。此項措施不必過多解釋,簡單理解就是烏國家稅務部門可以在納稅人的稅金和規費繳納期滿后的30天內,向欠稅企業所在銀行開具托收委托書,委托納稅人所在賬戶的銀行執行劃撥稅收債務款項,如納稅人所有銀行賬戶中的資金都無法滿足扣款額度,還將實施下一步追繳措施。
二是通過納稅人的債務人追繳屬于納稅人的款項。烏國稅法中對于此項解釋較嚴謹,這里我們用最簡單的話再解釋一次,如果被確定欠稅的納稅人作為債權人的話,可以在收到烏國家稅務部門的稅收清償要求后,向對方提交與債務人的結算對賬單,以證明在銀行資金不足補繳欠稅款項時,可以利用債務人的應收賬款進行補繳。此項規定的積極意義在于,烏國家稅務部門會充當催收方,要求欠稅納稅人的債務人支付相應的稅務款項,如需要使用此項規定執行,具體細節請參照烏國稅法第11章第64條之規定了解。
三是對納稅人財產進行追繳。對烏國法律有了解的人都知道,烏茲別克斯坦法律體系雖不像大國家法律體系完整嚴密,但對所規定行為全部劃清了相對準確的法律界限,如同該國治安較好一樣,執法也同樣嚴格。而納稅人在發生欠稅之后,在以上兩項措施均執行無效的情況下,會進入司法程序,因涉及到納稅企業法人的私有財產,將由國家稅務部門對納稅人發起起訴申請,經法院判決后,依據判決書由法院執行人向欠稅企業法人的個人財產進行追繳,此項措施無需烏國稅務部門參與,烏法院執行人員會在執行環節按法院已查明的法人財產情況進行追繳。
以上措施對于每一位在烏茲別克斯坦經營的內資與外資企業均需要了解,其中第二項措施還可以對自身應收賬款的保護起到積極作用,當然,只能在一些特殊的情況下使用,而不能頻繁利用此法解決問題,而我們所要做的是嚴格遵守烏國相關法律法規,將一切經營風險前置解決,不必發展成被追繳欠稅的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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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抽取八個方面解釋烏茲別克斯坦納稅主體應享有的權利,同時,與我國稅法中規定的納稅人的權利進行對比,便于國內從業者理解烏國稅法。一是納稅人有權獲得現行稅費、法律、法規的修改、繳納數據的權利,這與我國稅法中規定的“知情權”相一致,納稅人可以通過烏國當地稅收部門和相關渠道獲得與納稅有關的信息,包括稅收政策、征稅流程、稅額計算及相關處罰決定等內容。
二是納稅人有權通過代表自身利益的代理人委托繳納稅費,這一點在我國稅法中也有同樣的規定,所謂“委托稅務代理權”,在烏茲別克斯坦經營的主體,有權通過會計人員或財務公司代理操作稅費及報表的繳納和編制工作。
三是享受稅收及規費優惠政策的權利,按照烏國相關法律、法規及總統令的有關決議規定的優惠措施,依法繳納稅費的主體均有權申請與享受,因此,在烏國經營的主體可通過財務人員或代理人進行了解,如符合優惠條件就可進行申報,以減少企業成本,增加市場競爭力。
四是沖抵或返還超出已繳納或已追繳的稅款、規費、滯納金和罰款金額。此項權利應特別注意,當自身納稅額度出現偏差時,要及時向當地有關部門咨詢解決,溢繳部分及時申請沖抵,欠繳部分及時補繳,避免出現稅務部門上門核查的情況;此外,對于不合理的稅費及計算錯誤要敢于向當地稅務部門提出質疑,得到公平處理后將已繳納的稅費追回,以保護自身權利的公平。
五是根據有關文件享受延期或分期繳納稅費的權利。根據烏國總統令或其它規定,只要允許延期、分期或部分繳納稅費時,納稅人即可申請,此項權利在烏國鼓勵發展的行業中經常出現,比如對某些進口機械設備、原材料或商品的關稅、增值稅等都曾執行過該類政策。
六是獲取資料和領取稅務檢查證明的權利,此條與我國稅法中“索取有關稅收憑證的權利”相似,但包含的內容更廣,涉及到的資料和證明較雜,這里不詳細解釋,只要與稅費征繳有關的所有文件、資料、證明,納稅人均有權獲得。
七是解釋權和拒絕權,分別可以向烏國稅務檢查部門提交稅收法規的相關內容,以解釋自身納稅的合法與合理性;對不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國家部門、人員有權拒絕對方所提出的要求,在我國稅法中也有類似“對未出示稅務檢查證和稅務檢查通知書的拒絕檢查權”的權利。因此,當有相關部門進行稅規檢查時,納稅主體有權要求對方提供證明,仔細檢查后方可接受,否則可以拒絕。
八是投訴權,對烏茲別克斯坦稅費征收范圍內所有責任方的行為,納稅人均有權進行投訴,但是要注意投訴的合理性,不得發生因情緒和主觀臆斷引發的投訴,必須通過證據實現,以保證投訴的有效性。
為了更好的與我國稅法進行對比和解釋,以上相關納稅人權利均未嚴格按照烏國稅法中的詳細內容進行解釋,對部分權利進行了拆分、合并,更容易被理解,雖不全面,但基本可以為在烏國經營的納稅主體提供享受權利的參考,如果實際操作中遇到困難,可以聯絡新疆眾聯華運國際貨運代理有限公司塔什干公司進行咨詢,我們愿為在烏經營遇到困難的客戶提供物流、關務、投資、法律及稅務方面的咨詢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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