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烏茲別克斯坦溢繳稅費的抵扣和返還分為兩種情況,第一種是對溢繳稅金的抵扣與返還;第二種是對溢繳規費的抵扣與返還。先說前者的抵扣流程,首先,溢繳的稅款無需納稅人申請,烏國家稅務部門會自動將溢繳的稅款沖抵相關稅種的滯納金和罰金,沖抵后會書面通知納稅人,請注意關鍵字和沖抵的順序,“無需申請”和“沖抵滯納金和罰金”;其次,納稅人才可通過書面申請,將溢繳的稅金沖抵該稅種或其它稅種的應付稅金或預提款項,申請時間為3個工作日,如果10個工作日內納稅人未提交書面申請,烏國家稅務部門則會自動進行抵扣,溢繳稅金不得抵扣其它納稅人的稅金,以下摘錄烏稅法中關于溢繳稅金沖抵納稅人應付稅金的順序:
接著解釋溢繳稅金的返還,按照烏國稅法規定,溢繳稅金沖抵后的剩余部分會通過匯入納稅人銀行賬戶的方式返還給納稅人,其程序仍然需要納稅人提交書面返還申請,30個工作日內烏國家財政部門會將剩余部分予以返還,溢繳稅金的返還相對繁瑣,前提是必須經烏稅務部門向財政部門提交可以返還的結論后(申請),并且在沖抵完相關滯納金、罰金和稅金后的剩余部分才會返還給納稅人,這一順序一般不會改變。
最后說溢繳費用的抵扣與返還。由于相關費用的收取部門不同,抵扣和返還的被申請方也不同,比如海關費用應向海關部門申請,并按規定的程序進行抵扣與返還,向財政或者某些專項基金溢繳的費用,應向所屬部門進行申請抵扣和返還,都需要進行書面申請,返還時效在30個工作日內完成。以上內容未嚴格按烏茲別克斯坦稅法中的內容介紹,只是通俗表達烏國溢繳稅費如何抵扣和返還,具體流程還需企業財務人員或委托稅務代理人進行操作,如有相關需求和問題也可向新疆眾聯華運國際貨運代理有限公司塔什干分公司財務人員進行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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